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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发布(2)

2023-09-07 来源:网络整理 责任编辑:京百家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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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新闻访谈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访谈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等相适应;主持人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提问、转承自然得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

9.广播、电视新闻现场直播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画面清晰(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可适当放宽)。

10.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要求主题集中,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编辑思想明确;内容选择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节目形式新颖,编排合理,转换流畅;字幕准确,制作水平较高;主持人驾驭节目能力强。

11.网络专题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及时;交互性强、表现形式丰富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形式、内容与主题思想的有机统一。

12.新闻网站与新媒体页(界)面设计要求主题鲜明,体现新闻性、艺术性与网络特点的完美统一,运用多种手段表达、展示新闻主题和内容,语言丰富;较好体现页(界)面功能。

13.媒体融合奖项要求作品新闻性强,技术应用效果好,传播效果好。鼓励内容生产呈现方式创新和传播方式创新的作品。

(1)短视频现场新闻要求时效性强,现场感强,信息量大,传播效果好。

(2)短视频专题报道要求新闻价值大,主题立意深,呈现方式新,社会反响好。

(3)移动直播要求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音质画面清晰(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可适当放宽);体现用户的参与性、同场感;充分体现新媒体直播特征。

(4)创意互动要求主题鲜明,特点突出;应用互动新技术、交互性强;体现新闻性、互动性、技术性的高度统一。

(5)融合创新要求作品在内容表达、报道形式、技术应用、传播渠道等方面有所突破或创新,传播效果好,社会影响大,对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有积极引领和示范效应。

14.国际传播奖项要求作品突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体现我国外交政策精神,传播中华文化,展示改革开放成就,放大中国声音,有效影响国际舆论;充分考虑境外受众视角、接受心理和社会习俗,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亲和力较强,具有新闻性,传播效果较好;注重作品落地(转载、引用)率。

15.新闻名专栏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版面位置(播出时段、发布平台)相适应;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新闻网站和新媒体新闻专栏要求特色突出,信息量大,受众认知度高,社会影响力大,鼓励新媒体在自有平台上设立的栏目。

16.新闻论文要求立论正确,论据可靠,论证充分,论述严谨,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

(三)关于字数(时长)要求

1.文字作品按正文字数计算,含标点符号,不含标题、署名、注释等内容。申报时以Word“字数统计”栏“字数”项为准。

(1)消息作品不超过1000字。

(2)评论作品不超过2000字。

(3)通讯作品不超过3000字;深度报道作品不超过5000字。

(4)报纸副刊作品中,文艺评论、杂文不超过2000字,报告文学不超过8000字,特写不超过3000字。

(5)新闻论文不超过8000字。

2.音视频作品分类计时长:

(1)广播、电视消息类作品不超过4分钟;访谈作品不超过1小时。

(2)广播评论作品不超过15分钟;专题作品不超过30分钟。

(3)电视评论作品不超过40分钟;专题作品不超过45分钟,电视新闻纪录片不限时长。

(4)媒体融合奖项短视频现场新闻不超过3分钟;短视频专题报道不超过8分钟;移动直播作品不超过180分钟;创意互动作品不超过30分钟。

(5)音视频作品中的广告不计入时长。

3.参评通讯与深度报道、新闻专题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以所申报的每件代表作体裁适用相应项目规定,有1件代表作超长,即视该组作品为超长作品。

4.少数民族和外国语言文字作品以原作字数或时长为准。

5.超长作品限额参评。在全部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中,文字作品、广播作品、电视作品、媒体融合作品四类项目中,每类获奖的超长作品不得超过2个;新闻论文、国际传播奖项中获奖的超长作品各不得超过2个。

(四)对存在差错的作品限制获奖等级

1.不得获一等奖的作品

(1)表述有错误的作品。

(2)存在使用成语不规范、词语使用或搭配不当、缩略词语不当、生造词语、指代不统一、数量单位缺失、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况的作品。

(3)广播作品现场音响和电视作品画面质量存在明显缺陷的作品。

2.不得获二等奖的作品

存在词序错乱、成分缺失、指代不明、语句杂糅、归类有误等语法错误的作品。

3.不得获奖的作品

同一件作品中出现5次以上(含5次)上述情况。

五、作者(主创人员)、编辑申报

作者(主创人员)、编辑必须据实申报。超出名额的(详见附件1),按“集体”申报,须附对作品做出核心贡献、主要贡献的人员名单。

(一)作者的申报

1.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为准。

2.刊播时署名为笔名的,申报时可在刊播名后加括号填报本名。

3.刊播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

(二)主创人员的申报

1.必须是对作品的策划、采访、编辑等有核心贡献、主要贡献的人员。申报时必须按贡献度从大到小排序。

2.除文字类作品外,申报主创人员可包括如下人员:

(1)广播作品包括制作等人员。

(2)视频作品包括摄像和制作等人员。

(3)网络作品和媒体融合奖项参评作品包括技术等人员。

(三)编辑的申报

(1)编辑原则上不得空缺。

(2)申报时必须按照对作品的贡献度排序。

(3)不超过3名,超过3名的按“集体”申报。

(4)编辑可同作者(主创人员)重复。

六、设奖数额及奖励办法

设奖数额不超过350个。其中,一等奖不超过68个(包括10个新闻名专栏);二等奖106个左右;三等奖176个左右。

1.特殊情况下(各项评选条件都很优秀,只是因字数、时长限制等硬性规定所限),经评委会决定,可设不超过5个特别奖(与一等奖同等待遇)。

2.为调动更多新闻单位的积极性,每个刊播单位的文字作品在消息、评论、通讯与深度报道(专题)3个评选项目中,获一等奖不超过1个。每个刊播单位的广播、电视作品同上。

3.每个参评项目的设奖数额由中国新闻奖评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当届作品的质量、结构和报送、评选具体情况提出建议,经评委会全体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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