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儿子离婚了,房屋判归儿媳所有。近日,宁波老吴夫妇选择将离了婚的儿子儿媳一同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自己对房屋的居住权。
儿子离婚了,房屋判归儿媳所有。当初分户时立下的居住协议化为泡影。近日,宁波老吴夫妇选择将离了婚的儿子儿媳一同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自己对房屋的居住权。
2002年,婚后3年的吴某从家里分户,老吴出资23万元资助吴某购买房屋,此外还约定,老吴夫妇享有购进房屋的居住权直至百年。当年下半年,吴某在宁波市江东区买下一套商品房,双方都兑现了自己的承诺,老吴拿出了23万元钱还另外借给吴某购房款14万元,吴某也让老吴夫妇搬进来一起居住。
平淡的日子过了2年多,分歧出现在吴某和妻子闹离婚后,之后的4年这个家庭连打了6场官司。2005年,因吴某和妻子童某感情不和,俩人协议将20多万债务由童某承担,房子写给童某所有。后童某又向法院起诉离婚,案子在二审期间,老吴便打起了另一场官司,要求吴某夫妇归还购买房屋借款14万元,案件经终审判决法院支持了老吴的请求。与此同时,吴某也和童某离了婚,法院将宁波江东区的商品房判给了童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