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1日),记者从驻马店市检察院获悉,该院目前已经派人对平舆县公安局“精子霉变案”展开调查。
2002年10月12日晚,驻马店市平舆县东皇庙乡妇女崔丽(化名)在家里被人强奸。次日,她和丈夫一起去公安局报案,让她想不到的是,她和丈夫送到刑警队的犯罪证据——一堆强奸事后的卫生纸,竟然迟迟没有送检。因为缺少证据,嫌疑人始终逍遥法外。村妇一家为此多次上访,卫生纸终于在案发近3年后送到公安部做DNA检验,但因为送检证据存放时间过长,卫生纸上的精斑已经发生霉变,致使证据上的DNA无法检出。
今年5月22日,本报报道了崔丽的遭遇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关注,但针对此事,当地公安机关一直未对媒体和当事人作出任何解释。
“律师告诉我们,及时送检证据是平舆县公安局办案人员的职责,我们将证据送到公安局后,办案人员既未及时送检,又未对证据进行妥善保存,使得重要证据灭失,其严重玩忽职守的行为已经涉嫌渎职犯罪。”崔丽23岁的女儿昨天对记者说,上周,她和母亲找到律师写了一份诉状,将平舆县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告到了检察院。
“目前,我们已经派人调查这个案件!”驻马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马迅告诉记者,“调查之后,无论是否立案,我们都会给当事人一个书面的答复和解释!”
编辑:蔡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