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逃亡23天的富少李宗瑞到台北地检署投案,北检24日凌晨向法院声请“羈押禁见”,不过台北地院召开声押庭后,认定李虽有逃亡之实,但无串证之虞,在24日清晨4点多裁定李收押未禁见。而李宗瑞将戒护送往台北看守所。
李宗瑞因遭指控偷拍不雅照及性爱影片,检方传拘不到,认为他逃匿,1日对他发出通缉。23日晚间8点30分李宗瑞在律师的陪同下,到北检投案,并立即接受侦讯,李宗瑞供称,他是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与被害人发生性行為,没有偷拍、散布性爱裸照。
由于检察官对于李宗瑞的供词,持保留态度,并认定他涉性侵重罪,有逃亡、串供及反覆实施犯罪之虞,24日凌晨向法院声请“羈押禁见”。
不过,北院召开声押庭后,认为李宗瑞有逃亡事实,但无串证之虞,裁定“收押未禁见”。李宗瑞将戒护送台北看守所。另涉嫌藏匿李宗瑞的陈美兰,检方在24日凌晨2点40分依藏匿人犯罪嫌,谕令她12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