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JYJ除名家”为标题刊载的此次广告是仿写辞说时调而成,把受到限制出演三社音乐节目的JYJ比喻为自由活动受到压迫的说唱演员,进行了讽刺。
关于JYJ诉讼一事,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50部已于2009年10月、2011年2月先后两次进行了诉讼判定,并判决SM不可妨碍JYJ的演艺活动,应保证JYJ自由的演艺活动。
但即便如此,人们仍然难以从三社看到JYJ的样子,对此令人疑问不断。此次广告的主导Fanclub‘DNBN’表示:“为了让人们知道,JYJ的自由活动正因不当理由而遭受着妨碍。”
以外,国内外个人粉丝以及粉丝俱乐部为了JYJ的节目出演,自发性地向公平交易委员会提交了请愿书、地铁站广告、首尔及主要城市的公交广告等持续性地声援活动,表达了对JYJ的火热之心。